以下是中卫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指南:
1. 适用条件
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,向境外举借的、以本币或外币计价、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(不含)以上债务工具;境内企业间接在境外借用外债。
2. 优质企业支持政策
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、信用优良、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。重点支持符合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》规定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、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、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、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(BBB-及以上)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的企业。
3. 简化流程和专项审核
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,实行专项审核,适当简化相关要求,加快办理流程。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年度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;如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,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、但能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,可予“容缺办理”。
4. 申请材料
包括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、申请主体、借用外债主体、担保主体(如有)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、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、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、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(如有)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、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、申请主体、借用外债主体、担保主体(如有)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等。
5. 办理流程
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,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,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“政务服务”频道进行网上登记,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。网上登记完成后,申请人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。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。
6. 审核与反馈
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,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。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,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。受理后,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决定。审核登记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。
7. 信息报送
企业应当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/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,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“政务服务”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;在《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》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,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。企业应于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,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、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、主要经营指标等。
8. 承诺办结时限
法定办结时限为3个月,承诺办结时限同样为3个月。
以上是2024年中卫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指南,企业应按照这些步骤准备和提交申请,以确保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。